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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力行講壇第十九期:中國人民大學史彤彪教授作《法律的一般性及其法治意義》專題講座

來源:法學院   文圖:張柯 審核:葉敏     發布時間: 2023-05-11    點擊數:

5月10日下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史彤彪應邀做客“德法力行”講壇,在法學院B105會議室為我院師生做了一場題為“法律的一般性及其法治意義”的專題講座。常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夏紀森,江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葉敏、任卓冉,法律系教師梅錦、徐鈍、雷玉德、萬藝,以及法律專業研究生、本科生共70餘人參加了本次活動。講座由法律系錢玉文教授主持。

會議伊始,錢玉文教授代表法學院師生向史教授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并簡要介紹了史教授在學術研究領域的卓越成就。随後,史教授圍繞思想史考察、法治意義與保障機制、實例分析三大方面展開論述。他指出,法律的一般性既包括法律制定内容上的一般性,也包括法律适用上的一般性。他從西方法律思想史考察這一角度出發,通過列舉古希臘亞裡士多德、古羅馬西塞羅、法國盧梭、美國富勒、英國哈耶克、新西蘭沃爾德倫等數十位著名哲學家、法學家關于法律的一般性的思想觀點闡述,強調了法律與普遍性之間的聯系,并對法治要求做了說明。接着,史教授介紹了法律的價值和意義。他指出,法律規範的一般性特征有兩個方面的作用。一是,隻有具有一般性的規範才能稱為法律規範,從而對不特定主體産生出長期而穩定的指引作用,防範因人的意志的反複無常帶來的專制性後果。二是,正是因為法律規範的一般性特征,法律規範的适用對象才具備了廣泛性,對于各種各樣具體而特殊的法律事實具有包容性,因而避免了反複發布各種繁瑣的個别命令去調整各種複雜的人類行為的弊端。他以2002年德國《基本法》第19條第1款規定為例說明法律一般性在法律上的體現。在闡述實證分析部分時,史教授用16個經典實例對法律的一般性的表現進行了深入剖析,案例生動具體、代表性強,引人深思。在現場交流環節,同學們針對講座内容踴躍發言,史教授認真聆聽,逐一解答。現場氣氛熱烈,掌聲不斷。

最後,葉敏進行總結講話,她對史教授的精彩演講表示衷心感謝,同時表示部門法的研究和學習離不開法理學和法律思想史方面的知識積累與理論指引。本次講座對于大家今後進一步開拓法學研究的視角和思路具有指導性作用。

會議現場

史彤彪教授做專題報告

史彤彪教授與學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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