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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趙峰老師參加2022年江蘇省法學會金融法學和财稅法學年會并獲獎

來源:法學院   圖文:趙峰 審核:葉敏     發布時間: 2022-12-30    點擊數:

12月17日,我院趙峰老師參加2022年江蘇省法學會金融法學和财稅法學年會,作《稅收法定原則研究》的主題報告,并榮獲二等獎。

首先,趙峰指出稅收法定原則的基本含義為稅法主體的權利、權力、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定,稅法的各類構成要素皆必需且隻能由法律予以明确。按照傳統觀點,稅收法定原則包括稅收要件法定原則和稅務合法性原則。雖然從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再曆經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立法法》的修訂,以及我國12部稅收實體法相繼完成制定或修訂工作,稅收法定原則在我國有了一定的實踐;但是我國稅收法定原則還是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在憲法上稅收法定原則缺失,缺乏納稅人基本權來該原則進行充實,沒有建構稅務法院來對該原則予以維護。之後,趙峰重點指出:我國憲法應當确立稅收法定原則,具體内容應為,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均由法律予以規定,納稅人依法享有權利,并履行依法納稅的義務。納稅人基本權應以自由權和社會權的保障為核心,具體體現在稅收的征收和使用兩個方面。在稅收的征收方面,無法律不征稅,納稅人享有依法納稅權,納稅人享有稅收優惠權;在稅收的使用方面,納稅人享有用稅監督權,具體内容包括:納稅人對稅款支出的知情權、加強《預算法》對國家稅收收支的監督、健全政府财政支出公開制度(聽證、公民質詢、定期公布财政支出等)、建構納稅人訴訟等。我國稅務法院的建構已經具備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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